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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至4月上旬 三明党纪政纪立案34人

时间:2017-04-29

原标题:今年至4月上旬,三明党纪政纪立案3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台海网4月28日讯 据三明市纪委报道,三明市委专项巡察二组发现,三元区莘口镇曹源村党支书罗庄江伙同党员张某某在办理该村造福工程项目申请拨款中存在截留补助款问题,区纪委已对罗庄江二人党纪立案;

泰宁县委巡察组发现,朱口镇源色村一些村干部存在虚报稻田受灾面积申领种植保险赔偿金等问题,问题线索被查清后,4名村干部被党纪立案;

……

近日,笔者从福建省三明市委巡察办了解到,今年至4月上旬,发现问题546个,已移交问题线索184条、党纪政纪立案3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据介绍,2月21日,三明市委启动2017年首轮市县党委巡察,市县两级党委共组建18个专项巡察组,重点查找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蝇贪”“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这是三明市巡察利剑直指“微腐败”的寻常场景。去年3月以来,作为福建省委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试点,三明市牵好“牛鼻子”,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政治巡察,市县一体、上下联动、由点及面,畅通基层群众直接反映问题渠道,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监督全覆盖,耕好管党治党“责任田”,发现并推动解决“微腐败”问题。

“一盘棋”统筹推进打通“末梢神经”

“水利局原局长肖世祥等3人被查处,触动很大,教训深刻。”近日,福建省大田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原纪委书记蒋先地懊悔地说。蒋先地因履责不力,对肖世祥等3人监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剑指问题深度发力,让“蝇贪”无处藏身。据了解,大田县围绕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开展三轮巡察,谈话提醒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巡察助力精准扶贫,在基层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让广大群众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向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发力!三明市县党委扛起主体责任,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探索实践市县巡察监督联动机制,围绕“四个着力”和“六项纪律”巡察内容,监督触角从市(县)直单位、乡镇延伸至村级党组织和市(县)属企业,采取“常”“专”结合,创新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日常巡察等方式,实现市县巡察联合互动。

目前,该市12个县市区均建立巡察制度,成立了巡察机构。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共移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05条,108人被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人。

与此同时,该市还注重巡察机制建设,出台《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工作流程》等8个规范性文件,设置专职巡察干部行政编制93个,其中核定市委巡察专项行政编制13名,建立市县两级巡察组长、副组长和专业人才库812人,其中市级巡察组组长、副组长15人和专业人才库144人,定期举办市级巡察干部培训,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管理。

“一揽子”管用举措打好“组合拳”

“对河东村党支书谢晓玲等4人的查处在贫困山区的小镇引起了不少的震动。”近日福建省建宁县濉溪镇纪委书记余小青告诉笔者。

去年11月至12月,三明市委派出巡察组对建宁县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巡察。巡察组在延伸巡察濉溪镇中就发现了谢晓玲等4人私分该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的问题。目前,建宁县纪委对谢晓玲等4人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

此次在全省率先采取市里统一组织、县级交叉巡察方式,对建宁县、尤溪县、大田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是三明市自探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以来,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

“既要抓常规巡察,又要抓专项巡察,统筹安排、灵活机动,区分轻重缓急、把握节奏步伐。”三明市纪委负责人表示,以问题导向来倒逼,以解决问题来推动,以此形成一套市县巡察“组合拳”。

梅列区运用“望、闻、问、切”工作法,对区经济开发区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3条,其中,一名领导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被取消副区长候选人资格并移交区纪委立案审查。

号准“脉”,才能查准“病”。去年5月,三明市对永安市、大田县水利系统专项巡察后,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市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目前,已立案审查21名水利系统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

“一体化”成果运用按下“快捷键”

“头一次参加巡察,有些情况掌握还不够,听了领导的讲话,工作思路更加清晰,也为我们撑了腰、鼓了劲、提了醒。”3月底,2017年首轮巡察专题汇报会后,一名新选任的巡察组组长表示。

为了让巡察工作更好更快地开展,三明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每轮巡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听取并研究推动巡察整改事项,推行“整改报告承诺书”和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定期督查、对账销号等“一清单三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形成震慑。

大田县水利局水利工作站原站长余明堂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被列入巡察的屏山乡经管站原站长涂学理看到巡察工作公告消息不到一周便主动到县纪委交代自己的违纪行为;

泰宁县第一中学总务处原副主任李志刚将未能及时发放的4.725万元助学金据为己有,受到开除党籍及撤职处分,违纪款被予以追缴。

市委针对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科美,总会计师陈宜堃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发现了该公司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处理,责令该公司补缴党费14.92万元;该公司党委负责人与公司原纪委书记因履责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

“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入快速处置期”的强烈信号逐步释放。“我们采取专项督查、执纪审查、巡察整改‘三位一体’的方式,实现一体化成果应用,形成目标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发挥震慑作用。”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如是说,市县巡察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下了“快捷键”。(三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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