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港一男子仗义“买房”帮舅舅套贷 还贷不力反被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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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5月5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法官,我是无辜的,这笔借款跟我没有关系,我只是出于好心,为了帮亲戚套取贷款。”近日,得知自己成了被告,黄某急忙到泉港法院联系法官做出解释。 □泉州晚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庄毅芬
事发:帮舅舅假买房 没想成了被告
在法官的询问下,黄某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黄某称,他是刘某的外甥。几年前,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用钱,便动了以假卖房套取银行贷款的念头,并找到黄某请求帮忙。自己的舅舅有困难,黄某想都没想,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2009年7月间,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刘某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黄某,转让价为25万元。过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产权登记在黄某名下。同时,由黄某出面以房屋抵押的形式向银行贷款18万元,期限15年。双方私下约定房产交易只是为了套取银行贷款,并非真正的房产买卖,黄某不必支付房款,中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刘某承担,刘某领取贷款负责按时偿还给银行。几年下来,都相安无事。直到2016年7月,因刘某资金周转不灵,未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于2016年11月8日将黄某诉至法院。
结果:法官主持调解 解除抵押合同
“小黄,虽然你说只是好心帮忙,并未实际使用贷款,但是你和刘某的约定对银行没有约束力。你和银行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贷款未按期偿还,依据合同银行应当找你追讨。”听黄某介绍了事情的经过后,泉港法院的庄法官先安抚了一下黄某的情绪,然后向他耐心做出解释。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啊?”听完庄法官的解释后,黄某明白了自己被银行起诉的原因,但眉头依然紧皱。
“你不要着急,先和刘某联系一下,把之前欠的款项还上,以后你要督促他按时还贷,我们会做银行的工作,看能否达成调解协议。”
次日,黄某来到法院,告诉庄法官已经把之前所欠款项的本息还给银行,法官马上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到场确认。经过庄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之前签订的购房抵押合同,尚欠的借款本金10.65万余元及利息按每月支付1318元直至还清款项。案件调解成功后,黄某松了一口气,并对之前的“仗义”行为后悔不已。
提醒:虚假交易套贷 容易引发纠纷
法官提醒,近年来,出现部分企业或个人为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以虚假卖房(买房)的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亲人朋友之间,容易引发纠纷,存在较大风险,往往以温馨开始,以反目结局。对出卖人而言,如果名义买受人经不起利益诱惑,到期拒不返还房屋,甚至对房屋进行处理,出卖人可能丧失对房屋的权利;对名义买受人来说,其是名义上的贷款人,若出卖人资金出现问题,无力还贷,则名义买受人将承担巨大的个人信用风险。提醒广大群众勿因利益驱使或碍于情面让自己陷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