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杨文)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最新向全省下发《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我省明确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工作,从五个方面对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按照办法,我省确定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即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以及“菜篮子”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工作推进情况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食品价格指数涨幅、平价商店建设、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