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4日讯 泉州公安称,造谣入刑,即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发布或传播虚假消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已经实行很久了,但仍然有人触犯。
泉港男子郑某杰仍以身试法,移花接木散布“泉港土岭六中打死人”谣言,但因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5月11日下午,泉港公安后龙派出所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予以口头警告并责成删除信息,及时消除影响。
警方提醒:每个人在各类自媒体中,要保持清醒头脑,多一份社会责任和担当,不要以追求微信、微博点击量而刻意编发一些违法的虚假信息,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对待信息要冷静理性,注意甄别真假,切勿随手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