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4日讯 (海峡导报-大漳州)
这两天,气温高,漳州市区接连发生3起摩托车自燃事故,所幸漳州110民警和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灭火,这两期火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第1起起摩托车自燃
5月14日凌晨3点30分许,接群众报警称在新华西路跟北京路岔口有车自燃。
民警到场后发现火势很大,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结果用完了两罐灭火器,电动车还在燃烧,火势还无法控制,周围商家都已经关门,没有找到水源,最后消防到场后一同将火扑灭。所幸并未有人员伤亡,由于摩托车已烧得只剩架子,暂时无法确认车主,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第2起起摩托车自燃
5月11日11时许,在龙文区蓝田开发区蔡坂村路口,一辆摩托车自燃。
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并用灭火器灭火。由于报警晚,摩托车自燃时间过久,已经严重损毁,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当事人鄢某(59岁,江西人)称,上午他骑摩托车出门办事,到达蔡坂村路口时,感觉摩托车异常发热,便下车查看,谁知刚下车摩托车就自己燃烧起来,事发时慌张不知所措,还在路人的提醒下这才报了警。
鄢某表示,可能是自己没有注意车辆保养,过久未给摩托车添加冷却液,才导致车辆自燃。
第3起起摩托车自燃
5月12日23时许,在龙文南路龙文区政府路段由南往北的人行道上,也发生一起摩托车自燃事故。接警后,漳州110民警火速到场,消防官兵也同时到达。
现场着火的摩托车倒地,旁边就是树木,并且树上的枝叶已经有燃烧的迹象,情况较为紧急。
民警立即协助消防官兵灭火,同时安排人员拦截过往行人和车辆,火势很快被扑灭,然而摩托车已严重烧毁,仅剩框架,已无法获取详细信息联系车主。通过询问周边群众仍无法确认,随后,民警联系车场将烧毁的摩托车拖移至停车场,避免阻碍交通。
民警提醒:
有车的朋友要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对车辆零部件特别是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关键部件要定期检查维修,驾驶人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安全技术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