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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7-05-22

  台海网5月22日讯 据中新网漳州报道 据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21日消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推进精准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日前,漳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这三起案例分别是:芗城区浦南镇民政办主任吴和国、民政办干事杨泽伟在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吴和国、杨泽伟在低保金、五保金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浦南镇7名低保户、五保户人员死亡后仍续发低保金、五保金合计10253元。此外,2016年1月,吴和国利用职便,将不符合条件的其母亲吴某花申报为低保补助对象,骗取低保补助金合计4754元。2016年12月,吴和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泽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霄县和平乡莆顶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德春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4月,李德春利用其协助县扶贫办从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材料申报、验收等职务便利,采用虚假手段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月,李德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党支部书记蒋惠忠骗取低保补助金问题。2005年至2015年间,蒋惠忠利用担任大地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条件的其母亲刘某娘、其妻子黄某珠申报为低保补助对象,骗取低保补助金合计17748.86元。2016年12月,蒋惠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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