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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捕猎野生动物 东山一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时间:2020-02-10

台海网2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焦修博 通讯员 林华艺 朱舒因)近日,导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梅因在东山进行野外捕猎野生动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 连日来,东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采取对外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发放宣传单、制作滚动LED屏、张贴通告及致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繁育场一封信等宣传教育手段,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工作人员会同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各镇林业站对全县野生动物繁育场、农贸市场、餐馆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打击和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2月3日,该分局接群众举报称:“在东山县陈城镇山口村赤石自然村一抽沙场边有人架设捕鸟网在捕鸟”。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蹲伏布控,查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梅。经查,陈某梅于2019年12月底自行购买捕鸟网,在禁猎区、禁猎期内,在陈城镇山口村赤石自然村一野外架设8张捕鸟网捕鸟。现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东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呼吁广大群众,要树立好生态文明的理念,养成文明消费的观念,做到珍惜生命,拒食“野味”,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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