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3日讯 据闽东日报报道 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医疗用品出现价格上涨与脱销情形,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检查和提醒告知,要求零售药店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提醒告知书 ,敬请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留意!
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
一、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达成、实施垄断协议、价格串通协议的行为;(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三)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存在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以假充真、质量与价格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本提醒告知书发出后,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六、鼓励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尽可能扩大生产、增加供给,平抑物价。
七、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对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巡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八、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记录、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远重于短期利润,乘机涨价发疫情财,有悖道德,且面临法律风险。对借机散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恶意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严厉打击。
对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