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2日讯 据宁德晚报报道 记者获悉,日前,福建省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20000万元,其中,宁德市获得2192.39万元。
据了解,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200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我市获得2192.39万元。其中,蕉城区335.57万元,霞浦县290.83万元,古田县178.97万元,屏南县178.97万元,寿宁县178.97万元,周宁县178.97万元,柘荣县178.97万元,福安市335.57万元,福鼎市335.57万元。(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