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8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比较复杂怎么办?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集体协商“特别要约”行动的通知》,决定于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在全省开展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提质增效和谐发展”为主题的集体协商“特别要约”行动。
该行动鼓励企业与职工围绕特殊时期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劳动关系各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用工管理方面,职工不能按期到岗的,就远程办公和优先使用带薪年假等事项进行协商;已复工企业,避免人员聚集,可协商错时、灵活上下班;生产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轮岗轮休,稳定岗位;确需裁员的就安置方案进行协商。工资待遇方面,带薪休假期间工资按规定支付;用完假期仍未返岗的,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生活费标准;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就调整薪酬协商;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协商工资延期支付。
有关部门还表示,鼓励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入股和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要探索在快递、外卖、网约车等行业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将职工集中的工业园区作为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的重点。(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