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7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闽清县税务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线辅导一家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助力这家因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困难的企业加速复工复产。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建筑安装的企业,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至今尚未恢复经营,在建项目无法开工,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再加上之前垫付了大量材料款和工人工资。企业经营遭遇困难,资金压力大,便向闽清县税务局提交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报告。
闽清县税务局得知此情况后立即联系该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在线辅导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审批通过后,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24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企业在疫情影响下的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脚步。
案例点睛>>>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林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