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王立文的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郑文理的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因任职年龄,免去:
叶清松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平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郑文理为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
于卫闽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廖才添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吴有强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接受:
叶清松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来源: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