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林成武)2月20日,漳州市司法局公布《漳州市司法局制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法律应对十项措施》,并从组建法律应对研究工作专班、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服务团、开展涉疫情纠纷排查等10个方面强化法治保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组建法律应对研究工作专班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法律应对研究领导小组,主要针对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和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政府防控工作中涉及到的或者可能出现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防范化解有关法律风险,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得到依法实施。
二、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服务团
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为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合法合理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每个服务分团至少深入10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专项法治体检,为疫情防控以及复工前后面临的经营性法律风险问题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并积极参与相关矛盾纠纷化解,帮助企业及时妥善化解因疫情可能出现或已出现的劳动纠纷、经营合同纠纷等。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协助基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开展涉疫情纠纷排查
全市司法所、各类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结合“疫情排查防治”工作,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坚持全覆盖排查,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开展网格化、地毯式筛查,精准排查矛盾纠纷,确保不留空白、不漏一人。及时介入化解涉疫情医患、邻里、物业、消费、旅游等领域纠纷,遇存在安全隐患的疫情纠纷第一时间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四、畅通法律咨询渠道
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漳州通APP、微信服务群等在线咨询渠道,推行“一问三办”工作法,即线上问、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零见面法律服务。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咨询窗口”,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法律需求提供咨询、指导、办理等服务。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每天安排律师轮值上岗,为快速解决当前疫情防控出现的紧迫问题,特别是受到疫情影响的旅游、餐饮、劳动、房屋租赁等法律咨询需求免费提供支持和帮助。
五、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开辟涉疫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对因疫情导致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为中小微企业办理因疫情产生法律服务事项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按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引导公证机构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不可抗力相关公证,对企业因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交通管控等原因导致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带来的违约风险提供提存公证,积极为金融机构和防疫物资重点生产、运输企业融资贷款等提供金融公证服务。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快捷办理。
七、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全面协调指导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林业等方面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各行政机关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重点领域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严格规范行政征用程序,因疫情防控需要征用相关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依法予以返还或者补偿。
八、加强法制审核工作
切实履行好合法性审核职责,依法依规审核本级政府有关文件、公告和决策部署。深入系统研究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正确理解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法本意,避免出现“表面合规、实则违法”的文件或决策。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政府办工作衔接,尽量压缩、减少公文流转中间环节,提升审核效率。
九、妥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倡导行政复议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优先采取邮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于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或治疗、隔离,或者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行政复议法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当事人因上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依法中止有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通知当事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利。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稳妥从快审理,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
十、加强防控普法宣传
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情况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拟印制《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管理操作问答》发放给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大力宣传抗击疫情中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及时报道本系统疫情防控措施成效,凝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