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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本级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市县(二期)工程实施方案获批复

时间:2020-03-06

近日,由福建水投集团投资建设的福建省本级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市县(二期)工程实施方案获省发改委批复,为后续专项债券发行打好基础。

该项目总投资61.14亿元,包括尤溪、福鼎、闽清、柘荣、东山、沙县、长汀、长泰、连城、古雷等首批10个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规模化水厂32座,供水规模34.07万吨/日;改扩建规模化水厂31座,供水规模51.26万吨/日;建设输配水管(含入户管网)5969公里等。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补助及银行融资等组成。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福建省10个试点县(市、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乡村振兴。(陈精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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