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4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记者3日从福州市政府了解到,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中小微企业有效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在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市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交水电燃气等费用。
福州市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企业应缴的用水、用气费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滞纳金、违约金。对福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用电,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有困难的,2月底前交清电费并经供电企业同意后可减免电费违约金。
其间,对福州市中小微企业的固话、手机话费实行“欠费不停机”措施。鼓励三大运营商对企业补缴的以上各项费用在疫情期间免收滞纳金、违约金。(记者吴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