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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法院集中宣判两起口罩诈骗案 微信“卖口罩”诈骗15.4万元获刑

时间:2020-03-06

台海网3月4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昨日上午,由丰泽法院院长庄能宗担任审判长,丰泽检察院检察长许金约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两起涉疫情的口罩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案件1

微信群发“卖口罩”涉诈骗获刑十个月

经丰泽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6日至9日期间,因在微信中看到多人求购口罩,申某亮想到趁机敛财,随即通过手机微信群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随后,微信群里的成员邓某、蔡某、邱某等6人与申某亮取得联系,申某亮要求对方先支付“货款”,每个口罩卖2元,共计收到8700元。其中,邓某被骗1000元、蔡某被骗6000元、邱某被骗1000元。因没有拿到口罩,受害者向警方报案。2月9日,申某亮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申某亮在疫情期间借销售口罩名义,利用互联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社会危害性较大,影响恶劣,应依法从重处罚,申某亮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处申某亮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件2

微信假卖口罩骗得赃款去赌博

2月4日上午,黄某伟在丰泽中骏世界城及南安等处,通过手机微信群添加邓某的微信,谎称有口罩售卖,并以先付款后发货为由,骗取邓某15.4万元,将所得赃款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后,邓某向警方报案。2月11日,警方在南安梅山将黄某伟抓获归案。审讯时黄某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由其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黄某伟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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