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店老板娘冒领千万元大奖
因诈骗罪获刑十三年六个月,不仅要赔偿奖金还被处罚金50万元
台海网3月28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曾先生在泉州买了一张彩票,到南安的彩票点核对时被告知没有中奖,几天后他发现该彩票中了1000万,兑奖的人竟是彩票点老板娘张某(33岁,安徽人)。经过调查真相大白,张某冒领彩票,她也因诈骗罪被南安法院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不仅要赔偿曾先生奖金,还被处罚金50万元。
事件 彩票核对未中奖 老板娘却中1000万
2018年12月21日晚上9点多,曾先生在泉州市丰泽区某彩票站点花费126元,购买了一张“体彩大乐透7+3”的复式彩票。该彩票于12月22日开奖,但曾先生并未第一时间核对。
当月23日晚上7点多,曾先生到南安市石井镇某彩票站点,将该彩票以及之前积累的几张彩票,一同交给站点老板娘张某核对。张某通过站点内机器核对后,告诉曾先生均未中奖,也没有将彩票再还给曾先生。因该机器的屏幕是黑屏,曾先生并未在意,又买了一张50元的彩票后离去。
第二天中午,张某回到家中告诉丈夫林某称,她买了一张彩票,中了1000多万。兴奋过后,林某驾车载着张某到福州兑奖。据悉,该彩票的中奖金额为10542286元,税后金额为8453464.8元,该笔奖金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转到张某的银行账户。
兑奖后,张某用奖金以林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花了19万元买了一辆二手车,花20万元给女儿买了一份保险,花200万元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险,还购买了其他理财产品等。
争执 彩票不翼而飞 老板娘坚称未中奖
到了同年12月27日,曾先生偶然从报纸看到泉州中了一注“7+3”体育彩票的消息,信息显示是购买了126元的复式彩票,中奖号码跟他买的有点像。曾先生立即跑到位于泉州的彩票点询问,工作人员拿了当时购买中奖彩票的视频截图给他看,发现那张截图里中奖的人就是他。工作人员还告诉他,那注彩票已经让人领走了。
疑惑之下,曾先生立即回到南安张某所在的彩票点询问,张某却告诉他那张彩票没有中奖,彩票她也不知扔哪去了。随后几天,曾先生又去了几次彩票店,但张某一口咬定彩票没有中奖。2019年1月9日,曾先生又到彩票店,当时林某在店里,他特意翻了店里的垃圾桶,还是一无所获。中午12点多,张某回到店里,两人发生了争论,“我中了一等奖,你骗我没有中奖,你们要将领到的钱还给我”。离开彩票店后,曾先生就向南安公安局报警。曾先生离开后,张某告诉林某,之前所中的彩票是在店里的垃圾堆捡的。
去年1月11日,张某被南安警方抓获。
判决 因诈骗罪获刑 赔奖金还罚50万
审讯时,张某称她是在曾先生核对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下午,倒垃圾时看到垃圾桶的彩票,发现其中一张彩票与墙上开奖号码差不多,就拿起来核对,结果中了一等奖,她拿出手机查到奖金有上千万元。但警方在张某手机中,发现张某搜索了“大乐透复式中奖计算器”“大乐透领奖流程”“冒领彩票什么罪”“福州领奖会问什么”等记录。此外,张某的供述存在前后矛盾,与他人供述不符等情况。
南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综合相关证据,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扣押张某和林某的相关财物,责令赔偿曾先生840多万元。
日前,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记者 许小程 黄耿煌 通讯员 吴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