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6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财政局获悉,泉州日前下达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7250万元,带动各级财政资金投入超2.7亿元,用于支持145个省级试点村建设。
今年以来,泉州财政部门在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确保资金投入规模与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
此次专项资金的投入,将有助于探索乡村振兴的机制、路径、方法,发扬群众首创精神,引导基层大胆创新实践,培育典型,串点成线,引导建设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典型,形成一批各具特色、不同类型乡村振兴样板。
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泉州市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此项资金管理采取“制度+科技”模式,纳入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立简便实用、实时同步的动态监控体系,及时掌握资金流向、流速和流量。资金使用以绩效管理为抓手,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建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正向激励机制。(记者 许雅玲 通讯员 陈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