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疫情期间,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无法及时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的,可以延期办理……为应对疫情,漳州近日出台11条措施全力支持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发展。
其中,疫情期间,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无法及时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的,可以延期办理;无法及时申请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审验换证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人员换(补)证时无需提交申请人的安全驾驶信用证明,不再收取工本费;已在漳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外地籍人员换(补)证时无需提交漳州居住证或暂住证明。
此外,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对承租市属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2月份租金免收,3月份、4月份租金减半;鼓励其他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鼓励各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保险费用。
对疫情一级响应期间恢复运营的市际、县际、县内班线的客运车辆,按照实际运营车辆趟次的50%实载率给予补贴;对疫情二级响应启动以来至今年3月31日实际正常运营的省际、市际、县际、县内班线的客运车辆,分别按每天每辆车给予400元、300元、200元、100元补贴。鼓励出租车企业对疫情期间继续正常从事运营服务的出租汽车司机减免承包金或平台服务费、延长承包期限,帮助出租车司机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