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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宁德三类商品房不用公证摇号可销售

时间:2020-03-31

台海网3月25日讯 据宁德晚报报道 近日,宁德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有效应对新冠疫情保障城市开发建设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调整土地出让金缴交期限、拓展房地产销售模式等系列措施,有序推进城市开发建设复工复产。

多环节宽限项目期限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将在多个环节给予各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宽限期限。

其中包括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等有力举措。受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含房地产项目,下同),按疫情一级响应时间顺延开竣工期限。调整土地出让金缴交期限。受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内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延缓到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后10日内缴交。受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根据属地政府意见予以延期缴纳。

此外,各级各部门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等服务。

保障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

《若干措施》中还明确了系列“福利措施”。我市将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开发建设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予以前置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报备手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收取逾期利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在疫情期间可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其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领域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给予企业展期或续贷,疫情防控期间不计违约责任。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予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房地产销售线上直播公证摇号

我市还将拓展房地产销售模式。《若干措施》提出,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线上直播公证摇号销售,减少人员聚集,支持企业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公开认筹、销售业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商品住房可不进行公证摇号销售:中心城区一类控价片区以外区域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总层数为四层以下(含四层)的商品住房。 (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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