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令
第1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巩固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进入三元的境外人员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区防控措施。辖区城乡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且近期有入(返)元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必须将其车次、航班、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在进入三元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入(返)元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二、所有进入三元的境外人员必须提前通过“三元区境外人员来元返元申报平台”,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出发或途经国家(地区)、入境口岸、境内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微信号等信息,如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所有来自境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立即转运到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无症状境外人员,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医学观察前必须接受核酸检测,所需费用自理。
四、宾馆、酒店、出租房等单位和业主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第一时间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共产党员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得知有近亲属即将由境外入(返)元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近亲属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情况。对于因迟报、瞒报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严肃问责。
六、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予以500元奖励。24小时举报电话:110;三元区卫健局:0598—8336589。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解除之日停止。
三元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来源:三元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