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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设专章监管红十字会财产

时间:2020-08-10

  台海网8月8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昨日,新修订的《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在福州举行。来自福建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等多部门的与会代表围绕如何宣传贯彻该条例建言献策。

  新修订的《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于8月1日起施行,已施行15年的原《条例》同时废止。

  新《条例》设置了“财产与监管”专章,明确规定捐赠资金不得用于红十字会机构及其在编人员的经费支出,并要求通过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三方合力”对各级红十字会捐赠财产进行监管。(福州晚报见习记者 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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