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7日讯 6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成立福建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的批复》,同意福建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挂靠福建师范大学,并由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负责具体工作运行。
福建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将福建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挂靠在我校的请示》(闽师办〔2020〕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建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挂靠你校,并由你校心理学院负责具体工作运行。
福建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构建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协助构建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方法,指导各地各校建立“全面筛查—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对策建议—预防干预”的心理健康教育基本方法。
3.组织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促进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4.组织开发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实践性教材、教学指导手册。
5.加强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研交流活动。
6.建立学校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服务。
7.推动学校加强家校联动,发挥学校、家庭以及社区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8.完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交办的其它任务。
福建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接受省教育厅和你校的双重领导。日常具体业务由省教育厅思政处指导,你校心理学院承担。
希望你校加强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在人员、场地、经费安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将中心建设成为一个集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培训、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指导服务一体的专业性机构,推动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福建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要进一步提升站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完善运行机制,构建更加科学、专业、有效的学校心理健康研究、培训和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大中小幼一体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专此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8月4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