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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打“组合拳”稳就业保就业

时间:2020-08-10

  台海网8月8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印发了《福州市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通过稳住现有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突出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促进相关重点群体就业等,确保省会中心城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稳住现有就业岗位

  方案提出,在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的同时,开展以工代训、以训稳岗。

  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可根据新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纳入补贴范围。对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同时,延长用工调剂平台奖补期限。2月7日,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政策,推动企业之间及时、有效进行余缺调剂、稳定用工,明确5月之前企业之间进行用工调剂的奖补标准为人均500元。此次方案提出,为继续鼓励调剂用工、共享用工,将奖补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为扩大我市就业岗位供给,方案明确了以下三个方面内容:发展壮大经济拉动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提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内容详见下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方案提出,通过落实“十个一批”扩岗行动、着力抓好数据就业、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在榕就业等,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内容详见下表)。

  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为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方案提出采取以下举措:

  扩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受疫情影响可能返贫、致贫人员纳入就业帮扶范围。同时,将受疫情影响重点企业中已参加失业保险的“4050”员工、工作10年以上老员工、中西部省份贫困劳动力,均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各县(市)区、高新区应开发储备500个至1000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面临暂时困难企业中困难职工进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促进相关重点群体就业

  方案还就促进相关重点群体就业、压实就业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在促进相关重点群体就业方面,鼓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等在县、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带动返乡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补;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促进退役军人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对我市高校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务经纪人组织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在压实就业工作责任方面,明确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就业形势监测机制,抓好就业统计,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要同步制定应对措施。(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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