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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鲤城落实“门前三包” 群众可举报不落实的行为

时间:2020-08-10

台海网8月8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昨日下午,泉州市鲤城区“落实‘门前三包’,共建文明城市”行动启动仪式在中心市区威远楼前广场举行,近300名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签下姓名,共同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环境卫生脏乱差、市政设施老旧破损等问题是创城创卫的短板弱项,为此,鲤城区决定在全市率先开展以落实门前卫生、秩序、设施“三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真正把落实“门前三包”作为城市管理的破题和创新之举。

“门前三包”划分责任区域,区域内各负其责。主、次干道责任单位的责任区域:宽度为责任单位产权所有或租赁使用的场所临街建筑物的宽度,纵向长度为责任单位门面至人行道的路沿;小街巷责任单位的责任区域:宽度为责任单位产权所有或租赁使用的场所临街建筑物的宽度,纵向长度为责任单位门面至路中线;建设单位责任区域: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实行封闭施工)及其出入口至路面,以及建筑材料转运堆放场所;临时停车管理单位责任区域:所管理的停车场范围。

“门前三包”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应做好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简称包卫生)、市容环境秩序(简称包秩序)和环境卫生及绿化设施(简称包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责任单位,可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或城市管理部门举报(鲤城区城市管理局24小时举报电话:22181361)。

责任单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要求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妨碍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邱佳鑫 实习生 温浩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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