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自己车上非法改装警示灯、警笛
台海网8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王龙祥通讯员颜丽月杨思鹏洪顺珠)真嚣张!龙海男子不仅在自己的车上非法改装警示灯、警笛,喝酒后还开进派出所找领导,结果成了“飞蛾扑火”。
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朱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6月4日晚,被告人朱某与朋友纪某在龙海市隆教乡一朋友家中喝酒,当晚9时许,朱某驾车送纪某回家。
途中,纪某发现朱某拿着一个小遥控器一直按,然后就有救护车和消防车的警报声在响。考虑到派出所就在附近,这么招摇过市很容易出问题,纪某就劝朱某不要开车了。谁知在酒精的作用下,朱某的表现欲反而更强烈起来,竟想去派出所嘚瑟一下。于是,朱某就载着纪某调头开到后石派出所门口,并在门口按响警报喇叭。
派出所值班民警把门打开,朱某直接就把车开进去,并说要找领导。值班民警告诉他领导在二楼办公室后,朱某意识到事情有点不好收场,又不敢下车,赶紧倒车开出派出所想溜。
朱某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派警车追上该车,对该车及车上人员进行核查,发现朱某涉嫌醉驾、违规改装车辆。当晚,民警传唤朱某立案侦查,并扣押了车辆,强制拆除设备。
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