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3日讯 据闽东日报报道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上半年,全市12315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接到各类诉求(包括投诉、举报和咨询)215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76万元。
空调投诉频发
网购商品售后问题困扰消费者
天气炎热,空调投诉成为家电类投诉中的热点。今年上半年关于家电的投诉举报175件,其中涉及空调的有33件。
投诉问题主要有:经营者不按约定时间送货、安装,网购渠道购买未及时发货和未及时安装尤为明显;质量不合格出现不制冷、漏氨、噪音大等问题;不履行“三包”义务,符合退换货条件的不予以兑现,特别是网购商品商家以包装已拆、封膜破损、通电使用等为由不履行“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规避自身责任;商家故意设置消费者退货退款门槛、模糊举证责任界限,不主动承担家用电器等耐用商品六个月内瑕疵举证责任;维修时间长、维修多次仍无法正常使用;被收取材料费和高空作业费等。
如消费者王先生来电称,今年4月中旬在某专卖店购买美的空调,安装后并未马上开机,5月下旬天气渐热使用时,发现外机噪音大且震动剧烈。6月12日向该专卖店售后人员反映,售后人员多次安排人员上门检测,第一次称机子没问题,是安装问题;第二次上门检测,称是外机问题;第三次上门检测,又称是压缩机故障,承诺给予更换压缩机。
王先生认为,空调虽过了包换期,但安装后并未使用,技术人员多次检测后意见不一,要求更换新机。售后同意走换机申报程序,并引导王先生填写了换机的申请。第二天,售后再次上门拆机维修,被王先生拒绝。随后,王先生致电12315进行投诉,要求换机。经调解,商家予以换机,王先生表示满意。
消费提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了耐用商品瑕疵由商家负责举证,“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实践中,消费者在法定期限内遭遇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纠纷,责任无法判定,经营者往往推卸责任,合法权益难以主张。消费者网购家用电器时,签收前的验货环节不能忽略;验货时首先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其次要开箱验货,确认家电整体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碎裂、碰撞或者较为严重的刮擦,遇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当面拒签,并及时联系有关商家。
引发退款纠纷
预付式消费维权难投诉多
受困于疫情冲击,教育培训和文化、体育、健身行业无疑是“雪上加霜”。上半年,涉及教育培训的诉求56件,其中投诉举报件33件;文化、体育和健身的诉求67件,其中投诉举报件60件。
主要问题有:场所未能照常开张,消费者培训需求难以满足,引发退款纠纷;以优惠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周期长、金额大的消费卡,资金投入过大,甚至诱导消费者办理套路贷;部分机构资金链断裂,企业兼并或关店失联,消费者费用难追回,财产受损严重;行业霸王条款、不公平格式条款存在,退卡转让难门槛过高。
如4月至5月间,消费者集中投诉碧漾健身会所与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合并后健身卡、游泳卡以及私人教练卡无法使用,场所迟迟未能正常营业问题。哈喽贝比早教中心2月至5月未开学,六艺青少年俱乐部、悦灵舞道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因关停并转也遭遇集中投诉。
据介绍,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成为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维权难点,特别是一些外地的培训机构或是网络教育平台,未在我市办理营业执照,维权更是难上加难;对于预付式消费,市场监管部门缺乏针对性的法律依据,尤其是对于关门跑路的经营者无法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
消费提示:参加教育培训前,应多方了解机构的品牌、信誉和师资水平,查询其有无投诉或负面报道,选择具备正规办学资质且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未开学不要先交费;要根据自身需要及风险承受能力,科学理性缴纳费用,尽量不要购买服务周期长、预付金额大的服务,不要被宣传大幅优惠所迷惑;同时谨防“套路贷”陷阱。(闽东日报 林珺李福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