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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彰显人大担当

时间:2020-08-10

三明市区景观 黄灿华 摄

台海网8月10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三明市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大气、水环境质量居全省前列,连续4年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优秀;2020年1-5月,三明市主要流域水质指数和小流域水质指数双第一;按省考断面评价及按小流域考核断面评价,三明市水质均为全省第一,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林大茂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时如是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一届接着一届,持续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通过出台决定、地方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多种监督形式,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人大作为。

作出四项决定,服务“生态立市”中心工作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作用,针对三明市生态建设的长远性、根本性、重要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

2016年3月和5月,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督促“两院”围绕生态领域问题,为大力推进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生态检察工作得到全国最高院的肯定,并作了经验介绍。

2017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7月,组织开展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提出了四项针对性建议。

2020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获国务院办公厅激励通报,并获得奖励资金4000万元,并在全省河湖长制考核获得第一名。

出台四部法规,构筑生态三明法制保障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市人大法治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孙征宇 摄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加强生态领域立法,推动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良性发展。

三明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就是《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7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近来,该条例为三明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是三明市区饮用水的主水源。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市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问题逐渐显现。经前期充分调研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将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并经市委审定同意,作为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正式项目。2018年7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高票赞成,获得批准。可以说,该条例作为三明市第一部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是保障民生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如果说森林是“地球之肺”,那么,一座城市的园林绿化可以说是“城市之肺”。2019年7月26日,《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得批准。该条例的出台为保护三明“城市之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020年4月29日,《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按照法定程序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出台将为巩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成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紧盯“三个重点”,常态化监督推动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询问 孙征宇 摄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紧紧盯住空气、土壤、饮用水三个环境保护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确保三明市空气清新、青山常在、饮水安全。

三明是老工业基地,面对空气污染的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持续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调研、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作视察,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持续改善。2019年,三明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9.5%,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泰宁、将乐、清流、宁化、明溪、大田等6个县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十名。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跟踪检查,督促市政府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淘汰了一批矿山落后开采工艺,并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矿区污染得到有效遏制;2016年以来,全市实施综合治理面积96.5万亩,占省下达治理任务的117.68%;督促政府编制完成《三明市“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2016年-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其中《三明市“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已经批准实施。

针对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市区饮用水源问题,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开展了《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应对措施。目前,三明市完成了市区饮用水源地水体生态修复一、二期和第二供水工程,保证了市区饮用水供水安全,满足市区供水需求。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表示,环境保护非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做到生态监督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 孙征宇 张玉赋 蔡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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