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5日讯 据三明市融媒体中心报道 今年4月27日,三明市印发《三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指出,2020年底前,三明市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将移交街道和社区实施社会化管理,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原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常态化移交街道和社区。
出台实施新方案,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管理国企退休老同志。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今后谁来管?怎么管?待遇有没变化?管理是否更便民?
记者走访了三明市国资委,为读者解读《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为什么要进行社会化管理?
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国企员工工作、生活、福利保障等都由企业来管理服务,许多老员工习以为常,也以此为荣。
为什么要改?国家、企业不要我了?也有一些企业老员工对此不理解。三钢集团退休职工刘师傅和他的几个老伙伴就十分关心改革后自己归哪里管,要办事会不会比以前更麻烦。
市国资委综合科科长陈驰解释,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既从事生产经营,又承担大量的社会事务,严重束缚了企业自身的活力和发展。社会化管理工作使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社会保障职责能逐步从企业中剥离出来,推动国有企业持续“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夯实改革发展基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社会化管理有利于为退休人员在社会救助、社区服务、贫困帮扶、纠纷调解等领域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强化街道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街道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我国集中资源力量提高老龄人口管理服务功能、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适应老龄化提高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
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吗?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包含哪些人群?《实施方案》中明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指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属国有企业以及各驻明央企、省企的退休人员。
从企业到社会化,要做哪些移交工作?
实现社会化管理,主要要完成三方面的移交工作:
一是人事档案的移交。据陈驰介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要移交属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是党员组织关系的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街道和社区党组织。
三是管理服务职能的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陈驰说,“同步推进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做好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化管理后,福利待遇有变化吗?
在前期的走访、调研中发现,福利、待遇是否和企业管理时一样,是老同志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陈驰介绍,实现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有效衔接,也是进行社会化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需按时、足额发放;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企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若是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企业和地方应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流程进一步优化,为退休人员在属地街道、社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供便利条件;
国企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对于原有的统筹外费用,我们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妥善解决。”陈驰介绍,符合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企可按规定支付统筹外费用;到2023年底前过渡期内办理退休的国企职工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2024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国企职工按照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享有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社会化管理进展如何?
据了解,截至7月底,三明市各县(市、区)均已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指定了档案接管部门;前期退休人员、退休党员、专用资产等基本信息的摸底调查工作已顺利完成,三明市市属、县属国企待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国企退休人员约1.7万人,央企省企还有将近5万人待移交给三明市。
目前,三明市正积极组织开展移交协议签订工作,市政府已和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中国电建三家央企和省国资公司一家省属企业签订了移交协议,市投资集团和梅列区区政府签订了三明市首家市属国有企业移交协议。
(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詹铁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