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5日讯 注意!三明市城市管理局、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最新发布《关于市区文明规范停车的告知书》,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查处!
全文如下:
关于市区文明规范停车的告知书
为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增强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促进“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小型汽车应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摩托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和非机动车应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严禁超线停放。
二、各类车辆应按照车位指示标识做到同向停放。
三、严禁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消防车专用通道等停车。
四、严禁在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违法停放车辆。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反光锥、地锁等物品霸占停车泊位,以及擅自设置、施划、损毁、撤销停车泊位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六、严禁“僵尸车”、报废车、二手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七、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查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8月4日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