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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公积金相关业务办事材料再“瘦身”

时间:2020-08-10

  台海网7月22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梳理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自7月起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具体是,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取消材料复印件,只需提供办理材料原件;取消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所需的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只需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此外,取消部分商业银行(省内除厦门外的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所需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税务发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还款明细单或还款银行一类储蓄卡(存折)明细等,只需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贷款账号。

  据悉,7月份以来,3000多名办事群众减少提供2000多份办事材料。

(湄洲日报记者 林晓玲 实习生 陈逸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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