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4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福建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大投入,取得积极成效。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一年多以来,福建省仅省以上财政投入到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资金就达94.85亿元,为打赢净土保卫战提供了强有力财政保障。
省级以上财政投入资金主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和增加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转移支付资金包括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和流域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两大部分,资金由相关市县统筹用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2019年以来,省以上财政已下达81.94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各地控制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工矿污染、加强农用地保护以及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专项工作。2019年以来,省以上财政下达用于这些领域的资金已超过12.9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83亿元,重点支持开展3个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及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开展15.2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完成530万亩农用地详查任务,构建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同时,福建省还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者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方式,推动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土壤污染防治,支持土壤修复治理产业发展。
在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下,福建省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削减10.56%,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整体安全稳定。其中在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中,实现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提升。(记者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