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的赖某(中)被民警查获
台海网8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张雄敏通讯员方嘉文/图)小伙刚考过科目一却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还开上高速……13日下午,漳州高速交警查获一起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人和车主都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悉,13日16时42分许,漳州高速交警一大队东园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赵家堡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厦门车牌的小客车停停顿顿地开入收费站,民警当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支支吾吾,称自己没带。经民警一再追问,该驾驶员赖某(21岁,龙岩人)承认他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他上个月才刚考过科目一,目前还在科目二学习过程中。
在随后的交流中得知,赖某所驾车辆为丘某所有。当日上午,丘某驾车从厦门市出发,计划前往漳浦县。途中,丘某因驾车疲劳,在明知赖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在沈海高速白水服务区把车辆交由赖某驾驶,心存侥幸的赖某便驾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了。
最终,根据规定,赖某因无证驾驶将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15天以下拘留;车主丘某因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也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扣留驾驶证。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明知他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纵容其开车,这都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财产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