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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区:中心城区主干道不得设立废品回收站

时间:2020-08-17

芗城区出台废品回收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台海网8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为规范废品回收市场,提升漳州市城市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漳州市芗城区出台废品回收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划分整治范围,提出具体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范围为芗城区辖区内所有废品回收站(场)。中心城区限制经营范围包括:芗城区金峰中路-金峰南路以东,北环城路-漳华路-南坑路-岱山路-漳华路以南的芝山镇和东铺头、西桥、新桥、巷口、南坑、通北等6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方案要求,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集中整治、兼顾长效”的工作方针,对芗城区的废品回收站(点)全面进行整治,规范废品回收交易行为,杜绝废品回收站(点)的脏乱差现象。

  具体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主干道、二级主干道不得设立废品回收站(点);整治、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营业执照与经营地址不符、超范围经营的废品回收站(场);整治、取缔违章搭建、非法占地、乱堆乱放影响市容和不符合规划、市容、治安、环保、安全的废品回收站(场)。

  9月1日前,由芗城区各镇(街道)、金峰开发区牵头,组织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废品回收站(场)进行宣传和劝导,引导废品回收站(场)搬离城区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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