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1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记者昨从莆田市检察院获悉,“补植复绿”工作和河长制工作是莆田市检察机关不断推进的两个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助力呵护生态环境。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补植复绿”案件30余件,补植复绿面积300多亩,共收取生态损害补偿金200多万元,推进“补植复绿”工作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的推广与运用成效显著。
强化生态修复后续跟踪和执行监督,定期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回头看”,巩固生态修复成效,这已成为我市检察机关工作的常态之一。今年5月,仙游县检察院在办理陈某岩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对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在听取所在村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案发现场生态修复状况和修路解决群众出行公益目的等情况,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
在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大涉河犯罪打击力度上,我市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0余场次,参与联合执法20余次。“木兰溪仙游段、荔城段、城厢段,延寿溪城厢段存在的涉河乱堆、乱建、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问题……”2019年5月,水利部暗访发现这些问题,引起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他们立即走访市河长办,并发文督促基层院协助同级河长办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各河段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湄洲日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杨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