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医养结合”“康养结合”是社区居家养老高品质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省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上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取得了可喜成效。但是,由于受多重因素的制约,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新时代老年人群的需求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其中,“医养结合”依然是发展中的短板,“康养结合”还处于政策倡导阶段。为此,笔者认为要研究、探索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现“医养结合”“康养结合”。
近年来,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医养结合”“康养结合”取得了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已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但基层医疗和康复资源不足,“医”与“养”管理部门缺乏深度对接;政府将“助医”服务纳入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但多数服务机构缺少医疗、康复资源做后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家庭病床探索开启了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新路径,但相关政策支持和落实不够到位;“康养结合”目前还处于政策倡导阶段。为此,要找准着力点,深化“医养结合”,回应居家老年人群的“医”和“养”两大叠加式刚性需求。
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充实医护人员,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强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尤其是增强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的功能。同时,探索延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点,有计划地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工作,开展医疗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服务。在农村,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的医疗执业水平,并基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推动政策调整,将外来常住人口纳入配备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医护人员的基础数据之内。增加基层医务康复人员的配备,在发展壮大队伍的同时,优化其结构,形成“专科医生+全科医生+康复师+护士+护理员”跨专业养老服务团队。大力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组织设施的联动。
改进以老年人群为主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入手改进以老年人群为主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是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形成涵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健康咨询、健康管理、转诊服务等的相对完整的服务链。二是服务绩效考核不仅要鼓励“多签多得”,内容也应更加全面和细化,涵盖签约对象和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就诊比例等内容。三是加强签约团队建设,可探索整合体制内外各种可利用的医疗卫生和康复资源。四是在政策支持方面,落实国家颁发的〔2017〕55号文件中“家庭医生医疗服务费用从服务对象医保账户支付”的精神。
在以老年患者为主要对象的家庭病床服务上实现新进展。对需要连续治疗但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患者,可由患者(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建床条件进行评估,与通过者签订协议书,办理建床手续,并指定医护人员定期做好查床、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服务。家庭病床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为主导,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助老员等协助,还可引进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家庭病床患者的医疗服务费用从服务对象医保账户支付。上门服务费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收取,还可动员社会力量筹集或通过社区基金会的方式给予补助。
“康养结合”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的品质。提升我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仅要做实“医养结合”,更要立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大背景,开展“康养服务”,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的品质。
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补齐社区居家养老中健康服务的“短板”。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提高居家老年人的健康素养。政府部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社区组织、宣传媒体等要协同发力,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并将健康教育与健康服务、健康政策激励有效结合,不断提升居家老年人的健康素养。要根据居家老年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倡导老年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做到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做好健康管理服务,为居家老年人健康保驾护航。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应有功能,为居民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尤其要强化家庭医生在老人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中的“守门人”作用。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辖区老人的年度免费体检,建立老人健康档案,并与医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等“医养结合体”开展老人健康信息资源共享。“医养结合体”要积极开展中医药与养老结合的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养生保健和疾病康复方面的独特作用。
推动“康养结合”政策和制度的落地。完善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民政部提出以省级为单位实现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全覆盖。我省要在综合考量老年人照护等级、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提供照护的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尽快出台老年人护理补贴政策,缓解老年人因刚性护理需要造成的经济压力。同时,实现老年人护理补贴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有效衔接。2015年10月国务院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开始将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摆在解决老有所养问题的重要位置,纳入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范围。我省于2019年10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规范。要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议民政部门按照省政府的意见,先行开展调研论证,并在若干市、区(县)开展试点。
(作者:杨贵华集美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