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王龙祥通讯员颜丽月杨建山黄丹妍)近日,经漳州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韩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7月4日中午,被告人韩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准备回家,途经港尾镇某村时因修路阻道,后方的出租车司机黄某鸣喇叭示意其让行,韩某遂心生不满。于是,韩某驾驶他的二轮摩托车一路追逐黄某驾驶的出租车,并将黄某逼停理论。黄某无奈报警,民警到场发现韩某身上有酒气,遂将其查获。经检测,韩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127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