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张雄敏通讯员黄从余卢木华)男子酒后驾车撞上路边公共设施,赶紧叫来工友顶包,谁知民警火眼金睛,一眼看穿他们的诡计。10月21日,长泰检察院公布这样一起危险驾驶典型案例。
据悉,7月31日2时33分,江西籍男子汪某华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长泰兴泰小学外路段时,碰撞路边绿化带、路灯、广告牌等公共设施,致使以上公共设施及该车局部受损。
事发后,汪某华联系工友刘某、龙某到达现场,商议由刘某顶替汪某华,后汪某华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发现,自称驾车的刘某没有酒精度,声称没有驾车的汪某华却酒精超标。经民警调查教育,三人如实交待事实。
经鉴定,汪某华血液酒精含量为114.8mg/100ml。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汪某华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最终,汪某华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15天,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