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近日,莆田市文旅局对2020年入莆旅游奖励标准做出调整,加大对旅行社组织入莆过夜旅游奖励力度,以加快促进全市旅游市场复苏。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根据规定,对单团10人及以上的入莆过夜游团队,即给予相应奖励。对旅行社组织省外旅游专列或汽车团300人及以上入莆过夜的给予5000元奖励,入住两晚的给予1万元奖励;500人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奖励,入住两晚的给予2万元奖励;专列团和汽车团必须同日出发、同行程、同目的地。对年组织接待入莆过夜游客累计3000人次及以上的,每人次奖励15元;累计5000人次及以上的,每人次奖励20元;累计10000人次及以上的,每人次奖励25元。年度累计组团人数前三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单家旅行社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记者 陈盛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