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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延平区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开启

时间:2020-10-26

台海网10月24日讯 据南平广播电视台新武夷报道 日前,延平区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已经开始,好消息是,今年的补贴标准从占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45%提高到50%。那么,哪一类参保对象可以享受这些补贴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21日上午,延平市民卢丽珠拿着就业失业登记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完税证明等材料,来到紫云街道剑津社区居委会,向社区经办人员申请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她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年她交了7761.60元,按照今年的新规,她可以享受3880.80元的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 卢丽珠

我是第二次来申请了,有了这项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给我们这些参保人员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记者了解到,这七类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参与补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延平区税务窗口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区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延平区医保中心窗口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的城镇、农村居民;

(3)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城镇户籍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7)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人低于所以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在册农业人口。

剑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陈茹惠

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需要带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2020年度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完税证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福建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这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申请截止时间至12月25日。

工作人员也提醒,个体工商户、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单位实现稳定就业人员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范围。此外享受期满和已享受残联社保补助的人员不再重复申请。工作人员还介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实行先缴后补。

延平区劳动就业中心工作人员 王楚楚

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从去年的45%提升至50%,这些人员可申领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保险、医疗保险费的50%补贴。社保补贴是按年度进行申请,只缴纳一项社会保险人员只能申请一项补贴,并视同为当年度已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初次申请时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目前,农村户籍人员需要携相关材料到延平区劳动就业中心办理。除了到经办窗口办理之外,符合申领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还可以通过关注《南平就业》微信公众号方式进行申请。(来源:南平广播电视台新武夷 南平台:胡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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