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1日讯 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 为支持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10月26日,福建省财政提前下达2021年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省内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增长潜力大的县(市、区)给予重点支持。
经过竞争性分配方式申报、评审,全省共有12个县(市、区)获得总额3600万元补助资金,并将连续三年得到财政扶持。资金集中用于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2021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市、区)名单
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
漳州市:长泰县
泉州市:安溪县、德化县
三明市:泰宁县
莆田市:仙游县、秀屿区(湄洲岛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南平市:建阳区、武夷山市
龙岩市:武平县
宁德市:屏南县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