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1日讯 据闽东日报报道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就是有这么一个人偏偏要以身试法,不仅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遮挡号牌、还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以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性就把不该犯的违法行为都犯了个遍,而且还是三次。
11月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就查获了一名两年内三次酒驾的男子,等待他的将是行政拘留、罚款3600元的处罚。
当天早上10时56分许,民警在104国道2197KM路段设卡查处交通违法时,发现一辆车牌号闽JAU1XX的二轮摩托车行驶异常,随即要求该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经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驾驶人余某茂这回竟然是二年内的第三次酒后驾车。2018年11月,其曾因无证酒后驾车被蕉北中队行政拘留,2020年4月,同样第二次无证酒后驾车被金涵中队查获,但他却还不吸取教训,这回又因为无证饮酒驾驶再次被查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