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福建新闻

宁德:查缴118支!注意,仿真枪不能再玩了!

时间:2020-11-12

台海网11月11日讯 据闽东日报报道 仿真枪?统统“下架”!记者从宁德市公安局获悉,全市打击整治网售仿真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初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查缴各类仿真枪118支,非制式枪支12支,子弹5788发,破获利用水弹枪非法改造枪支案1起。

据悉,10月14日,由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宁德海关、宁德海关缉私分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开展的全市打击整治网售仿真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将持续至2021年2月底。

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军品店、玩具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射击游艺、野战游戏等场所宣传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标准,明确枪支、仿真枪、玩具枪划分界限、安全标准、管控要求和处罚规定等。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认清仿真枪危害,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凝聚严管严控枪支、抵制“枪圈”的社会共识。10月29日,屏南县公安局开展缉枪治爆法制宣传和禁售仿真枪宣传教育活动,以实际案例向辖区群众宣传私藏枪支的危害性,让群众知晓非法持有枪支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可能引发的危害。工作中2家店铺经营业主将零售的3支水弹枪主动上缴,并表示不再售卖此类物品。行动以来,全市共开展此类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580余份。

同时,公安机关组织警力集中对销售、使用玩具枪、水弹枪的店铺、商场及射击游艺场所开展重点清查,全力清查收缴超标玩具枪、水弹枪等仿真枪、仿真枪改装枪支和枪支零部件。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掌握造枪技术、有涉枪犯罪前科以及网上发布涉枪信息或者网购可疑涉枪物品的军械枪迷等重点人员,逐人登记在册,及时查缴可能非法持有的枪爆物品,严格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行动以来,全市共出动警力795人次,检查涉玩具枪、水弹枪销售商家、游戏(艺)场所等重点场所及部位63个,通过对涉枪重点人员进行逐人排查,落实管控责任,组织见面谈话,宣讲法律,讲明政策,督促知法守法。

此外,全市公安机关强化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追缴、深挖查缴等形式,动员群众主动检举涉枪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凝聚严管严控枪支、抵制“枪圈”的社会共识。截至目前,全市共查缴各类仿真枪118支,破获防真枪非法改制案件1起。柘荣县公安局主动走访排查,发现在柘荣县城郊乡金家洋村百花村休闲娱乐点存有20支水弹枪及若干水弹(其中水弹瓶装18小瓶,小桶装2桶,未浸泡59小包),10月28日,柘荣县公安局依法对20支水弹枪及若干水弹采取暂扣措施,待鉴定完毕做进一步处理;9月30日,福安市公安局根据线索破获陈某非法制造枪支案,收缴仿真枪1支、水弹枪改制枪1支(经鉴定为枪支)、各类子弹4078发。

新闻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现将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仿真枪相关法律规定为:

一、仿真枪、玩具枪、枪支的区分

(一)仿真枪认定标准。公安部2008年颁布实施的《仿真枪认定标准》,从发射能量、功能结构、外形尺寸和颜色等四个方面,对仿真枪的认定作了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一是符合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这里要说明下, 枪口比动能达到1.8焦耳/平方厘米即可鉴定为枪支)。二是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料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机发等机构之一的;三是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其中,全枪长是指从枪管口部至枪托或枪机框(适用于无枪托的枪支)底部的长度;“一倍”是指比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长出一倍;其中的二分之一与一倍均不包含本数。

(二)玩具安全标准。2014年《玩具安全》国家标准对类似仿真武器玩具规定:不应被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认定为仿真枪;玩具枪的枪口比动能应在0.16以下;弹射玩具不得以火药作为发射能源;弹簧式长枪、手枪、弓弩、射豆枪等弹射玩具的枪机组件和弹射物不得用金属和足以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材料制造;枪管、枪口、枪匣等主要部位要有两种以上的鲜艳颜色明显区别,外观颜色不得以黑、灰黑和仿金属涂层;鲜艳颜色面积要占总面积的二分之一以上;外形尺寸比例和结构应与制式枪支要有较大差异。

(三)枪支的定义和鉴定标准。《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2019年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鉴定工作规定》规定,对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应认定为枪支。

二、仿真枪法律规定《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第四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公安机关没收仿真枪,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没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宁宁)

  • 上一篇:宁德:三次酒驾还无证套牌,这个司机太嚣张!
  • 下一篇:在“中国扶贫第一村” 青春创业正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