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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出台十四条措施,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时间:2020-11-12

台海网11月5日讯 据“聚焦三明”微信综合报道 近日,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冲刺四季度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具体内容见下↓↓↓

关于全力冲刺四季度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突出“六稳”“六保”,深化“五比五晒”,强化项目攻坚,持续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但受国外疫情持续蔓延、部分大宗产品价格回落、企业效益下滑等因素影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逐步放缓,累计增速从上半年全省第3位降至第5位,后续增长压力加大。为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暨“五比五晒”“项目攻坚年”推进会议精神,全力冲刺四季度,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力帮扶纾困

(一)加强分类帮扶降低停减产面。

开展停减产企业专项帮扶活动,市工信局、各县(市、区)要建立停减产企业挂包帮扶机制,组建服务专班,对全市停产、半停产、产值下降企业分类梳理,建立停减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一难一策”“一事一策”,逐户调研、逐家分析、逐项帮扶。

对经营不善、销路不畅的,重点引导企业参加各类产品推介对接活动,努力扩大市场份额;

对生产要素短缺、开工不足的,加强要素协调保障,落细落实各级惠企政策;

对季节性停产的,引导企业科学安排设备检修,做好原材料储备,促其尽快恢复生产;

对产能过剩、工艺落后的,引导企业加大新品研发投入,实现转型发展;

对长期停产的,积极采取兼并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促其“二次创业”;

对复产无望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退库出清。

市工信局要加强帮扶进展情况的跟踪协调与督促,力争四季度全市企业停减产企业减少50家以上。

(二)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要聚焦工业领域“难、硬、重、新”问题,配齐配强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用好“政企直通车”平台,完善企业提请问题线上直报、部门分级分类交办督办机制,加强市县联动,全力破解企业融资、用工、“两证”办理、市场开拓等问题。

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金融监管局、人社局、商务局等部门要开展遗留问题解决情况“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2020年上半年企业提请剩余问题“销号清零”,2020年下半年企业提请问题能解决立即解决。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企业“轻装上阵”,全年为企业降本减负30亿元以上。

(三)畅通市场循环。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实施《三明市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明政办〔2020〕40号),切实让企业增强获得感。

用好出口转内销政策,支持企业拓展本地市场,抢占国内市场;

深化“全闽乐购-乐购三明”促消费活动,利用四季度消费市场回暖契机,对前期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带动纺织、建材、林产等消费品销售,持续巩固提升钢材和建材行业、氟新材料和汽车行业、林竹产品、教育补短板等“手拉手”活动成效;

各县(市、区)要立足当地市场需求和产业需求,常态化开展“手拉手”活动,力争通过市、县两级共同发力,全年举办手拉手对接活动30场次以上,实现交易额60亿元以上。

市工信局要及时更新第二批全市“十百”重点产品名录,力争列入“十百”重点企业150家以上。

(四)加强产业协同。

各县(市、区)要引导企业把握秋冬季节市场预期,提前做好原辅材料、零部件等物资储备,并根据产品库存变化情况,采取共建预售预购等中长期合作形式,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协同配套,打通产业链堵点难点。

市工信局要牵头,聚焦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等9条百亿特色产业链,加快推进108个项目签约、转化、落地,力争年内9条工业百亿产业链实现产值2750亿元以上。

二、着力增产增效

(五)深化增产增效专项行动。

市工信局要围绕全市179家省、市级制造业“百千”增产增效重点企业,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集合政策、要素、人力等资源,全力支持企业市场拓展、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推动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力争四季度新增产值26亿元以上。

同时,大力推进126个省级新增长点项目实施,确保全年新增产值90亿元以上,夯实工业增长基础。

(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落实省上强龙头行动,市工信局要牵头,各相关县(市、区)担主责,继续落实好10家百亿龙头企业培育方案和项目清单,推动龙头企业项目加快建设、主业做大做强。

深化“一企一策”提质扩面增效,四季度全市新增签约“一企一策”12家以上,实现省级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全覆盖,推动优势龙头企业达产满产超产,带动产业链企业满负荷生产。

(七)推动企业入规入统。

深化企业梯度培养专项行动,市工信局要指导各县(市、区)健全企业入规培育引导机制,落实新入规企业专项奖励政策,鼓励更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早日入规,着力打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成长链条。

各县(市、区)要建立“小升规”重点培育库,加强对年营业收入500—2000万元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动态跟踪与帮扶,力争2020年底全市规下转规上企业150家以上。其中:梅列、三元各16家,永安、沙县各17家,宁化、将乐、尤溪、大田各13家,明溪、清流、建宁、泰宁各8家。

要夯实数据支撑,市统计局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推进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企业统计台账资料,加强对工业相关统计指标的实时监控,做到应统尽统,确保数据质量。

(八)加大企业技改创新。

市工信局要会同各县(市、区)加强对上争取,持续推动重点技改项目入库,确保年内列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90个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35个以上。

要用好省级技改基金,强化政策宣传和企业辅导,加大重点企业对接力度,落实技改设备投资补助政策,全力帮助入库企业解决抵押物不足、基金投放限额等问题,力争全年批复签约基金额度12亿元以上。

要推动技改项目实施,确保全市年度550个重点技改项目四季度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40个以上。

三、深化项目招商谋划

(九)强化重点项目攻坚。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紧盯28个“五个十”工业重点项目,落实领导挂包责任制,加强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力促早建成、早投产、早出效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10个以上。

市工信局要牵头,突出17个工业领域重点项目,坚持“半月一协调、一季一推进”,强化专班服务,推动科顺新材料等8个在建项目加快建设,确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要加快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共建产业园签约项目落地转化,力争四季度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昆山立邦、台氟等项目开工建设,贝特瑞石墨烯导热膜生产线项目年内试生产;

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要完成一期三批次600亩土地开发、新开工项目2个、完成主体厂房建设4个、建成投产1个。

(十)持续推进产业链招商。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要分别牵头,加强对今年省上集中“云签约”、京闽(三明)科技合作“云签约”“9·8”投洽会等专场招商对接项目的跟踪落实,提高项目落地率、转化率。市商务局要组织各县(市、区),借助林博会、进博会等平台,办好专场招商对接活动;

市科技局、工信局和有关县(市、区)要分别负责,落实与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协同招商,办好三明中关村科技园揭牌仪式,力争年内有30家以上企业签约入驻。

(十一)深度开展项目谋划储备。

市工信局、各县(市、区)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聚焦全市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注重商机效益,超前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深化项目前期,力争更多项目列入省、市规划,形成更多投资增长点,支撑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要素保障

(十二)落实用电政策。

市工信局要加强政策宣贯与落实,支持企业用好用足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石墨和石墨烯电价、阶段性电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多接订单、多生产、多用电。

要引导重点用电行业企业在满足安全、环保前提下合理安排检修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工业用电的影响,保障全市用电连续稳定。

供电部门要简化用电报装流程、缩短办电时限,主动靠前、优质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合理用电需求。

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内行业企业实际,制定用电激励措施,对四季度产值、用电双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用电增量给予财政奖励支持,力争全年全市用电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

市金融监管局要牵头,进一步摸排梳理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帮助企业持续对接第二批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确保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申请纾困资金企业200家以上。

加强“政银企”对接,扩大企业融资担保“白名单”范围,建立制造业龙头企业“白名单”绿色通道,力争四季度新增工业贷款10亿元以上。

市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要发挥好龙头作用,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功能,着力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额度放大2倍以上。

市发改委要牵头,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已拨付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继续做好已策划储备的602个、总投资1586亿元专项债项目后续争取工作,缓解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十四)强化用地保障。

市自然资源局要牵头,加强国家、省上用地政策跟踪对接,加快批而未供用地、闲置土地处置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报批前期工作,提前落实重点工业签约项目土地申报组卷准备工作,争取国家新的土地实施条例出台后第一时间申报获批,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同时,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需要,扩大工业项目用地供给,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存量土地兴办企业。

(来源: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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