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4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近日,仙游法院对1起利用网贷APP“走账”谎言进行诈骗的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某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
据了解,2019年6月16日,被告人朱某因沉迷网络赌博,向被害人林某谎称自己是1名网贷平台公司员工,虚构客户可以在其公司合作的一些网贷平台上贷款后交给其进行“走账”,然后返还本金和高额佣金。林某信以为真,在朱某的诱导下,林某到网络平台上贷款5.5万元并交给朱某进行“走账”。过了一会儿,朱某返还林某本金和佣金共计6.15万元,并博得林某的信任。
同年6月29日至6月30日,朱某以月底佣金高,业绩冲量为由,让林某介绍朋友一起加入“走账”,林某将被害人颜某某在网络平台上贷款的15.65万元连同自己垫付的0.35万元共计16万元一并转账给朱某进行“转账”,朱某将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赌博。
此后,被告人朱某又以其“账户资金过多,为避免银行反洗钱审查”为由,诱骗被害人林某缴纳押金方能取回之前“走账”的所有款项,造成被害人林某向其缴纳4次“押金”,共计10.7万元,所得款项朱某全部用于赌博。在被告人朱某欲以“退款需要收取手续费”为由再骗取3万元时,因林某识破而未得逞。另外,2019年6月16日至同年7月24日,被告人朱某多次以“资金周转”为由,共计骗取被害人林某8.7万余元,所得款项朱某全部用于赌博。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供个人赌博活动,价值共计35.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朱某系多次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朱某因犯诈骗罪,被仙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7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该院经办法官提醒,网贷诈骗是一种新型诈骗方法,主要通过欺骗的手段,让被骗者进行网贷,从而骗取他人钱财。作为普通老百姓,一切违背正常市场经济规律而标称的高利润高回报行为,都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从断绝贪小便宜的微小意识做起,防止上当受骗。同时,要破除盲区,提升专业知识。犯罪分子行骗的另一种依托就是利用新名词新领域的群众认知空白,网织形形色色的行骗托词。人们要有求知求真精神,及时通过专业人士、专业书籍、网络搜索引擎、身边人等各种渠道,掌握新知识,提高洞察力,鉴别各类骗局。如果不幸被犯罪分子围猎并被行骗受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湄洲日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罗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