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4日讯 据平潭网报道 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作出《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授予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台康社区邱瑞莲家庭为“全国文明家庭”。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福建部分)
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福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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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enming.cn/specials/2020bz/bzjd_51677/202011/t20201120_5857073.shtml
(来源:平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