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乞讨乱象容易回潮
台海网11月26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近日,晋江交警联合民政、城管等多部门对路面乞讨人员开展整治、劝离行动。其实不止在晋江,每年年底,泉州各地街头的灯控路口也常见敲车窗乞讨、扮“骑士”讨路费、发放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相关部门告诫广大车主、市民朋友,切勿施舍钱财给乞讨者,应引导他们到救助站。
整治 劝导、救助乞讨人员
20岁的小伙T恤上写着“奋斗”,可大白天却躺在停车场里睡觉。日前,晋江交警联合多部门对路面乞讨人员开展整治、劝离行动,在辖区阳光社区一地下停车场,劝导人员看到了让人啼笑皆非的这一幕。当天11时,工作人员来到该停车场时,一名身穿短袖T恤的男子正在角落里睡觉。经过沟通,工作人员了解到,男子姓石,今年20岁,前不久跟表哥从贵州来晋江,后来身上带的钱花光了,手机也丢了,还跟表哥失去联系,只能在街头流浪捡东西卖,偶尔在街头乞讨。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可帮他联系家人,并送其回家。石某听了,开心地答应。
随后,工作人员又在世纪大道荣誉国际酒店灯控处发现,一名50多岁的残疾人坐在路中绿化带上,准备等红灯亮起时上路乞讨。救助站工作人员走上前,表示愿意帮其回家并协助办理低保,对方却表示,自己不需要帮助。在工作人员劝说下,男子称,今后不会再到路面乞讨。
行动中,共有3名乞讨人员被救助或劝离。晋江交警表示,接下来将对巡查中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逐一核查身份信息;对穿梭主干道,在灯控路口乞讨影响交通安全的人员,将按照交通法规给予处罚。
交警和志愿者劝离救助乞讨人员
呼声 采取有效措施、手段整顿
连日来,不少市民也反映,近期在泉州市区各大灯控路口,时常看到有人在车流中穿梭游走,敲打车窗向司机乞讨。昨日10时,记者在刺桐路与丰泽街交叉口看到,一名老人脖子上挂着一块牌子,手里拿着一个碗,来回地在等候红灯的车流中穿梭乞讨。老人不时更换车道,讨要无果后,还会拿出凳子坐在路口。老人挂在脖子上的牌子上写着“女儿上吊自杀 太饿了 大脑长瘤子没钱开刀”。记者观察了半小时发现,多数市民并未理睬这位乞讨老人,不过还是有2位小车司机给老人投钱、有2位电动车骑手向老人碗里扔了硬币,还有一位女士将2个包子递给老人。23日,记者开车经过宝洲街与坪山路交叉口时,也遇到一位手拿鸡毛掸子的乞讨者。
“在大街上向过往车辆乞讨,存在安全隐患,且影响城市形象。”市民王先生说。“有时候车还没停稳,他们就来敲窗户了,不给就不走,你说我该给还是不给?”说到这些乞讨者,司机李女士很无奈。她说,有时候看他们前来讨钱,她都得停得小心翼翼,生怕把人给撞了。
采访中,大部分市民都认为,这种乞讨行为影响了交通秩序,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进行整顿。
市民 有处罚机制就该严格执行
近年来,泉州多部门开展过多次专项整治路口“三拦”现象(在车流中拦车乞讨、拦车兜售物品、拦车散发宣传品),但该乱象仍是年年回潮。
据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乞讨人员很多都是具备一定生活能力的“职业乞讨者”,未必真的是家庭困难的乞讨人员。对于这种现象,需要联合交管、城管等部门联合治理。而交警部门对于这些乞讨人员,多数以劝告为主,但是效果不佳。
对此,受访市民也表示,不能因为没有相关法规就放任不管,可以制定相应的“黑名单”机制,执法部门对于屡劝不改的灯控乞讨人员,应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记者了解到,多年前,泉州就有整治道路上拦车乞讨、卖报纸、小商贩等妨碍交通安全行为的相关处罚机制。如对于在道路上拦车乞讨的行为,第一次对其制作询问笔录,核实相关身份,并进行安全教育;第二次将再教育置留盘查;第三次将直接办理治安拘留。而对于在道路上卖报纸及卖汽车小装饰品的人员,第一次要求写出保证书,采集人员相关信息,并进行教育警告;第二次直接办理治安拘留。对此,不少市民建议,既然有处罚机制,相关部门就应该严格执行。
在道路上乞讨、诈骗、卖东西等行为,属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有的司机出于同情心,也会给他们钱。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乘客献爱心时,应该选举合适的场所,因为在行乞或买卖物品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吃亏的仍是驾驶人。(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丁健源 王燕芬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