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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养老护理人员一次性入职奖补最高5000元

时间:2020-11-26

  台海网11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民政局获悉,漳州市制定出台了《漳州市养老护理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实施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条件、补贴标准和申请与办理程序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办法》明确,实施范围包括在漳州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提供日间休息和生活照料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什么对象可以获得补贴?《办法》明确,补贴对象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医疗、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的编制外人员;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关口前移科室,并派驻管理的编制外医护人员。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补贴?《办法》明确,申请补贴必须有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养老护理岗位满3年(含3年)、未满60周岁。《办法》同时明确,申请入职奖补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在职补贴还需持有养老护理专业证书,包括养老护理员、社工、护士、家政、康复等专业资格(技能)证书,或者参加人社、民政、教育、卫健部门组织的养老护理、医疗护理专业培训并取得的结业(合格)证书。《办法》还明确,入职奖补标准为,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次性奖补5000元;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奖补4000元;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3000元。在职补贴标准为,满3年以上,每年奖补1000元;满3年以上10年以内(含10年),从第4年开始,每年增加奖补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满10年以上,每年奖补5000元。

  何时申请及如何申请?《办法》明确,养老护理人员应在每年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通过其目前供职的养老服务机构向民政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民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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