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1日讯 据三明日报报道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我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沙县也成功蝉联,实现“二连冠”。
今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同时,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经过严格的审核、测评等工作,我市得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17年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后,我市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将文明城市作为“四篇文章”重要工作来打造,把“满意在三明”品牌作为四张名片来培育,始终紧扣发展抓创城,突出民生抓创城,汇聚合力抓创城,推动全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面貌不断优化、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强力推动、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进京赴省多方争取支持,促成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及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培训基地落户三明,持续打响“文明三明”品牌;完善社区共建制度以及市(区)领导和市(区)部门挂点包片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入社区,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查找问题结症。今年来,市(厅)级领导深入一线解决市民群众身边的具体问题330多个。
为民惠民、共建共享。着力抓好老旧社区“微”改造、市区老年儿童微游乐场所改造、“卡脖子”路段治理、农贸市场、公厕管理、城市雨污管网建设等工作。(来源: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