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今年5月,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黄某福被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获有期徒刑5年至5年9个月不等。经过多部门数月的探索,城厢区公安近日创新推出债权式“黑财”处置模式,对黄某福涉黑团伙涉及的1.3亿多元“黑财”悉数没收,上缴国库。
据介绍,该债权式“黑财”处置模式,由莆田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共同委托市属国有企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对黄某福享有的人民币债权、涉及200名债务人的300张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法院判决后,相关债权处置收入净所得将全部上缴国库,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这为全省提供了“黑财”债权处置先例。 (福建日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陈宏)